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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驾驶证实习期间一次记12分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山东竹贵商贸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4-05-19 10:48:28

  驾驶证实习期间一次记12分的温州行为有哪些?

  ①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②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间次记分;

  ③ 使用伪造、变造的证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习期驾驶证、温州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间次记分行驶证的证实;

  ④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习期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温州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驾驶间次记分;

  ⑤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证实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习期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温州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驾驶间次记分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证实;

  ⑥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⑦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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